我和我老婆有一个小孩,现在要离婚,小孩判给她的话,我这边不提供户口本,她那边能给小孩上户口吗
2025-04-15 12:22如果您的孩子是您的法定继承人,并且您在孩子的出生时没有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则孩子可以随您一方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即使您和妻子离婚了,孩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户口问题,如果孩子出生时有合法有效的户籍证明(如出生证),并且孩子已经满18岁,那么他/她可以在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申请更改户籍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安部门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