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已确权)因建设水利工程需要被占用,会得到补偿吗?按照什么法律条文补偿?
2025-09-08 08:18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归国家所有。 因此,在未征用的情况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个人所有,不需要进行补偿。如果已经征用了该土地,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补偿,则可以要求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 至于具体补偿标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当地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来确定。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