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房产证上写子女的名字离婚时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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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房屋是被拆迁的,并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则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离婚后取得的拆迁款或补偿金,则该款项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确保判决结果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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