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自己注册的有限公司,后来因为自己不会做帐,2016年找了一家代账公司帮我做,直接交了一年的费用,多送两个月。每个月几乎都是零申报,但是最近在注销的时候地税局让我补齐三年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滞纳金,罚款。。代账公司推卸责任,说在核公司税种的时候就没这两项,地税局那边说这两种税随便一家公司都有,刚开始代账公司一直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刚开始连滞纳金和罚款都要我出。本来这个公司早就不营业了,早就想注销了,就因为跟代账公司签了代账14个月的合同,所以才没急着注销,他们也没告知我有这两税种,我想问下,我该怎么维权
2025-09-08 08:0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由于您的公司没有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滞纳金和罚款,这可能会导致税务机关采取行动,包括处以罚款。 如果代账公司未能及时通知您这些税费的存在,并且未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税务局投诉,要求对代账公司的行为进行调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发票、合同等,以便于后续的申诉和诉讼。 请注意,上述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遇到类似问题,请尽快联系当地的税务部门或法律顾问,获取更详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