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山东菏泽一位农民,家里有个养猪场,2013年因为政府新农村建设征用,政府要给一套房,家里没要,而是要求继续养殖,于是政府也同意让再田地里再盖养殖场,并且我们也扩大了规模,现在达到了700平米,2017年7月份政府要棚户区改造,要求停产停业,要拆迁,至今没有政府人员来谈判补偿条件,却想先推掉养殖场而施工,我而是听小道消息说政府说俺这是田地建筑,不合法,补偿很少,请问律师,俺这合法吗?他们强拆合法么?
2025-03-08 07:28尊敬的用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的猪场属于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如果政府需要征收该土地用于公共事业或基础设施建设,那么您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但是,如果政府以“田地建筑”为由拒绝赔偿,可能会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其进行实地调查并提供合理的赔偿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维护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