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同意离婚,我们现在有两个孩子,男孩快四岁了,女孩才一个多月,我们争吵的时候他使用了暴力,每次吵架我发现他好像都有暴力倾向,这是他第三次打我,每次吵架还不让我出去堵着门,这样的情况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我能离婚吗
2024-07-08 06:07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你遭受了家庭暴力,你完全有权利提出离婚。在中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你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离婚。 首先,你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家庭暴力属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责任进行调查。同时,你也可以收集证据,比如医疗记录、伤情照片、目击者证言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其次,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你可以提出家庭暴力的事实和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考虑到家庭暴力的情况,通常会支持受害方的离婚请求。 此外,你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判决。考虑到男方的暴力行为,法院可能会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你,以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 总之,遭受家庭暴力并不是你不能离婚的理由,而是你提出离婚的有力依据。建议你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