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习水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9-11-22 14:0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分为两种情况,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或死亡。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3、因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三、交通事故赔偿要走什么流程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2019-11-22 14:04:4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015今日律师解答 44431

相关推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利息吗 1回答
如何判定保密协议无效 1回答
贷上钱不还会怎么样??? 1回答
双方打架经派出所调解无效事情过了五个月了派出所还能管吗? 1回答
三人诈骗10万从犯没分钱 1回答
以前生过孩子计生办能查到吗? 1回答
双方事故,两辆车没撞上,但是为了躲避发生事故,另一辆有责任嘛 1回答
工伤痊愈上班有没有什么补助 1回答
朋友借钱不还,知道上班的地方,可以报警抓他吗 1回答
因为我负债老婆要离婚了还关心我 1回答
分居两年后离婚债务怎么判 1回答
华莱健安化黑茶合法吗 1回答
吸毒人员买车过户会报警吗 1回答
四川律师咨询免费咨询 1回答
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