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第二次起诉能离婚吗?
12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有。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且对方提出离婚申请,并且双方经过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法院有权判决准予离婚。因此,如果你的妻子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在法庭上提供证据证明你的妻子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并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请注意,具体适用条款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