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母亲96岁2018年10月病故。2010年我母亲把自己居住的房子以交易形式过户到我四弟的名下(价值130万元的房产),我母亲有居住权。我母亲有9个子女,对这个房子,其他子女是否还有权向我四弟要回应得的份额?这个房子还算遗产吗?
2026-03-29 21:34尊敬的用户, 首先,关于您母亲去世后,您四弟是否有权利继承该房产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遗嘱条款。 在中国大陆地区,如果您的母亲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则她的房产通常会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以及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因此,如果您的母亲没有指定继承人或其继承人的范围未明确列出,那么她去世后,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原则分配给您的四弟和他的兄弟姐妹。 至于您提到的“居住权”,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在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对该房屋享有的实际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果您母亲在出售房产时保留了居住权,那么您四弟有权继续享有该居住权,并且可以要求从您处分得相应的补偿。 再次强调,具体的法律适用需要参考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和遗嘱中的约定。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