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在甘肃省临夏县红台乡陈窑砖厂打工,老板年终没钱发工资,给我打的欠条,肆万元整。2017年2月底一次性打到我的银行卡上。结果到现在也没打钱。我欠条上有协商违规金的,过了打钱日期赔偿违约金是每过一天陪本金的百分之5.请问律师按实际情况能赔我多少钱呀?到现在他们还说没钱。我太生气了。
2024-12-12 16: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在欠条中明确表示如果逾期付款需支付违约金,且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天按照本金的5%计算,则您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金。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欠款总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来计算。此外,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 然而,在此情况下,由于您已经将款项打入对方的账户,那么对方应该已经履行了还款义务。因此,您现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收据或证明文件以确认已收到款项的事实,并以此作为证据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凭证,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提供给法院进行参考。同时,考虑到双方可能存在的纠纷,建议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争端,以避免进一步的争议和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