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份 我公公婆婆把我们现在住的民房以赠予的方式给了我老公(只是通过律师签的赠予合同)那现在我老公想把房子办个房产证下来 拿着这份赠予合同去能行么?不然 还需要哪些材料或者家人一起去 才能办到新的房产证呢(我老公还有一个哥哥 他住在父母给他的另外一处房子里)?谢谢律师。
2025-04-18 23:49您的公公婆婆将房屋赠与您丈夫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当由该房屋的所有人享有,并且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允许转让或赠与他人。因此,您的丈夫目前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房屋的产权。 如果您想要办理房产证,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调查和了解赠予合同的具体内容,确认是否合法有效。 确定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是谁,包括您公公婆婆、您丈夫及其哥哥等可能涉及的人。 根据当地政策和法律法规,准备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如身份证件、婚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委托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或律师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充分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