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结婚的,2011生下女儿,2014在惠州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夫妻名还有男方母亲名,2016年买了一辆车,现在夫妻双方已没感情,想离,我已搬出来几年了,现在想离我想问财产是会如何分?谢谢解答!
2025-02-13 04:1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决定离婚,通常情况下,财产分割方面主要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公平合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双方的实际贡献、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尽量实现公平合理的分配。 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过错或者一方为另一方提供重大帮助的情形外,一般不会将个人财产全部归另一方所有。 子女抚养权与赡养费。对于子女抚养权及赡养费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包括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成长环境等因素。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已经搬出多年,并且没有继续居住在该房屋中,那么该房产可能被视为您对家庭生活贡献的一部分,因此可能存在部分补偿的可能性。至于车辆,则应视其购买时间和用途来判断是否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指导,具体财产分割方案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意见。同时,考虑到隐私和个人利益,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问题都应谨慎对待,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