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2015年年底大概,当时本人与发小共同生活在一起,包括工作也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当时发小已经有了准妻子,开了一个商店,而我也处于刚不上学的阶段,还算是穷书生阶段,但是我们生活中的费用却是AA.互不干扰。当时发小给我说借我信用卡周转点资金,说自己的卡给别人用了还没还上,先用我的周转一下,出于信任我就借他刷了大概2,3千块钱,然后他又说你办理分期吧,这样我每月的压力会小一点,于是分期我也办了。后来又说你先把卡放我这吧,等还完了就给你了,我也从之。从此我就失去了对那张信用卡的控制,直至今日,卡片多次逾期,而且处于透资状态,中间严重的影响到了我的生活,我们也沟通过,可是他都是以推托为由。我想知道法律
2021-04-1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