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份我用过朋友介绍贷款公司把房子抵押40万,钱到我账上又让他们公司的人拿回去啦,抵押前他们帮我垫付26万,去除他们公司26万加上所有费用4万,他们公司还要付我10万,但是他们现在不给我剩余10万,我每个月还要付3400元利息,我想问下律师我想拿回我的房产证可以吗,他们没有借我26万的欠条,也没有给给我转账的记录,,银行有我现在有给他转40万的记录,我想咨询一下能拿回来我的房产证吗
9小时前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贷款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您可以向他们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退还之前垫付的款项以及未支付的利息。同时,您可以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您的还款行为。 如果在协商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对方拒绝退款或延期付款,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如果您已经偿还了债务,而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则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收回其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的财产被拍卖或者变卖,用于抵偿您的债务。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行动中,务必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