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从老家买了一套房,交了二十多万的首付款,买的时候卖房的说明年五一贷款就下了就能交尾款给钥匙了,但是现在都过了两个多月了贷款还没下来呢,我打电话问了好多次了都说让我等着,可是我现在着急装修房子呢。而且我说我不贷款了我直接交尾款也不行,房子还有一项没有验收呢也给不了钥匙,他们这算不算违约呀?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2024-11-28 18:56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合同中可能包含关于贷款和房屋交付的相关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卖方应该按照这些规定来履行义务。 其次,如果您在购房时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并且与卖方签订了书面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未能按时提供贷款或无法按期完成房屋交付,卖方可能构成违约。 最后,如果卖方确实未能及时提供贷款并导致房屋延期交付,卖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延期交付而产生的损失(如租金或其他费用)以及向您道歉。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解释。具体的情况可能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因此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