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店面转让了,与对方签订了合同,对方只付了定金,但是给我写了欠条,现在他突然说不要了。
2024-07-30 06:10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如果债权人不领取,则标的物归国家所有。因此,在您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将该债权提存,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其次,关于您的债权是否需要偿还的问题,这取决于您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的约定。如果您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表明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剩余款项,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向其追偿。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和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