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九月份在上海天幕星映文化有限公司投资了一份《我和我的家乡》我今天才了解到他们根本不是出品方 ,签的合同是项目的收益权 ,真正的出版方是北京西京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他们说上海天幕星映出让的份额 他们是不承认的 这是违法的 ,我是报警还是去起诉他们 让合同作废来返还我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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