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离婚原因感情不和,分居四五年了,一个孩子7岁,当事人想争夺孩子抚养权,有一套房子在乐安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房子价值58万。男方户籍所在地在乐安县。当事人想争取一次离婚。律师费用面议。
2025-06-08 21:58尊敬的当事人,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对方存在感情不和的情况,并且已经分居四年以上,同时您的孩子也需要由一方抚养。考虑到这些情况,您有权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关于房屋问题,如果该房屋是双方共同财产,且未办理过户手续,您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建议尽快与您的律师沟通,以了解有关程序和策略的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