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委托南京市的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对方居住在江宁区,双方2003年登记结婚,有一个孩子,今年6岁。婚后共买了四套房,其中两套房登记在对方与对方父母三人名下,合计价值250万;有一套房登记在对方自己名下,价值300多万;还在昆山有一套房登记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和对方父母四人名下,价值50万。因对方酗酒、家暴,当事人想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2025-06-08 22:53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于2003年结婚,并共同拥有四套房产,包括两套登记在对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价值共计250万元)、一套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的房产(价值300万元)以及昆山的一套房产(价值50万元)。这些房产属于你们共同所有。 对于婚姻关系中遇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考虑的是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通过聘请南京地区的律师,您可以获得针对具体案件的专业意见和指导。律师将能够评估并分析您的情况,提供最佳解决方案,以保护您的权益。 如果需要,我也可以为您提供关于如何选择合适的南京地区律师的建议。请告诉我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