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的警,可当时办案民警去了之后只做口供,不提取物证和精液鉴定,做口供做了长达五个小时。这个时间没提取一点物证,过二十四小时后把人给放了说证据不足,现在涉案人员已经释放,民警推辞说证据不足,现在证据一点提取不到只能有书面证词,这事民警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吗,为什么第一时间不提取物证只做笔录,还要五个人轮流做笔录
2024-10-04 05:36在处理强奸案件时,及时地提取物证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因为这些物证可以为案件提供直接的证据。如果案件被拖延或忽视这一关键环节,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有效的证据来支持指控。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现场进行保护,并且在必要时进行调查取证。在本案中,虽然第一时间内进行了报警并采取了必要的措施,但随后的后续工作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对于警方未能及时提取物证的行为,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审查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如果存在违法情况,当事人也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此情况下,如果确实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那么公安机关需要重新考虑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是否需要重新收集证据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总之,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同时,也需要关注案件的具体细节,以便更好地评估责任归属和后续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