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车型不符交通行政处罚事间二个月还可以处理吗! 《准驾车型不符》我在6月5日驾使14座大型客车在龙潭中队被查,当时以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处罚,罚100元,扣1分!现在事隔二个月在8月6日龙潭中队打电话给我,说资料没有完善,叫我拿了我的驾驶证和车的保险单去龙潭中队复印,复印好资料交警就说我的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不符,要重新处罚,拘留十五天,罚2千,扣12分,重考科一!请问律师交警这样处理合符规章制度的吗?
2025-10-15 09:3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驾驶时未携带有效的驾驶证,并且与所持有的驾驶证不相符。这种情况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对您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对于您的案件,如果交警认为您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一般来说,当机动车驾驶员持有不同种类或者类型的驾驶证,但实际驾驶的是其他类型或者更高级别的车辆时,会被认定为“准驾车型不符”,需要依法接受处罚。 然而,在您的案件中,交警似乎要求您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来支持您的驾驶证和准驾车型之间的关系。这可能意味着交警正在审查您是否具有合法地持有和使用相应准驾车型的资格。 如果您对这一决定有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处理流程。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为您提供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