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村乡书记多次电话要求某人不要参加村委竞选,说是上级指示内定的,叫他已微信方式写辞退书,那选举不就是走个过场吗?人民群众还有选举权吗?那样他们合法吗?
2025-10-15 10:11关于您的提问,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您提到的“上级指示”可能涉及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 其次,在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权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因此,如果您认为选举程序存在不当之处,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您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了解情况,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