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赁一所平方开幼儿教育,租赁合同是五年,但是在第三年的时候因大风自然灾害把房盖全部掀开到道路上,里面的保暖珍珠岩粉刮的满天都是,房屋里的棚还有掉落,几乎成了漏天了,我口头告知房主这已经属于危房了,保证不了安全了我不能再租了,这事就过去了,但是到了第五年时候他突然起诉我,说我没给他后两年房租,合同规定因意外原因由乙方负责,这种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属于意外么。我该怎么办。当时房屋因大风破损的情况我有视频为证,而且还报警了,警察也来看过,当时挺严重都导致交通阻塞了。这种情况我终止合同可以么,他起诉我还有效吗,谢谢
17天前在您提供的信息中,确实存在一些争议点需要澄清和解决。首先,关于您的租赁合同,如果该合同明确约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损害责任归属方为承租人,则按照合同条款处理。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此类情况下往往涉及到法律解释和具体案例分析。 其次,您提到的大风灾害可能导致房屋受损,这是事实,但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通常,“不可抗力”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社会因素(如战争)引起的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灾害确实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并且符合上述定义,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违约。 再次,关于租金的问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根据合同条款,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您不应该因为自然灾害而承担额外的责任。 最后,关于您是否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房屋在遭受自然灾害后已经无法正常使用,且您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一情况,您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当然,这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记录、警方报告等,然后与房东沟通,了解其诉求和理由,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