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买房子是通过房产买的房子,现在是中介在给我们办贷款 如果十月六号之后房子没有过户。谁负这个责任。 我们是不是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
2025-01-24 12:2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在十月六号之前(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完成房屋买卖和贷款手续,并且在该日期后未办理过户手续,则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合同违约。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可能会被认为是违反了合同条款中的规定。 法律责任。由于合同的履行受到延迟,购房者可能会向卖方或中介提出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 定金退还。通常情况下,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会约定一定比例的定金作为支付条件之一。如果交易未能按期进行,卖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中介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中介的行为构成违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具体操作时,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