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六岁女儿,最近发现老公在歌厅约小姐开房,有一套房子,首付26万左右是公婆掏出来的钱,房产证上是我们夫妻两的名字,我个人交过两年多的房贷,问,这样情况法律会怎么判,孩子房子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婚姻关系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女儿和房产的问题,如果这套房子是在结婚前由公婆出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您和丈夫两个人的名下,那么这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您老公的行为,如果您认为这是不道德或违法的,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同时,您也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您的权益,如支付房贷的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取决于父母双方的情况。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表明您更适合照顾孩子,或者您愿意承担更多的抚养责任,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然而,最终的决定应该基于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 最后,请记住,在处理这类家庭纠纷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