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签合同到2019年一月。但18年三月份出租方解约了。合同签订是到期后三个月退还押金。到期食指解除合同的时间还是签订日期的时间?。租金也一直没退。
7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届满时未及时办理续租手续,则视为自动续租,此时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房屋并要求房东支付相应的租金。因此,在您的情况下,由于租赁期限尚未结束且未明确表示是否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所以房东没有权利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您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 建议您尽快与房东沟通,明确合同条款,并确保双方都了解对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您可以考虑保留有关租赁期间的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