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职工在煤矿井下开胶轮车将另一单位职工左侧肋骨刮骨折两根、断端略有错位,ct上右侧三根肋骨骨裂,彩超内脏没有异样。这两名工人都有违章行为,我方工人开车没有鸣笛,对方工人没有按照规定行走,我单位和对方单位都是正规国有企业。请问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2025-03-22 03: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您单位的员工在开胶轮车上将对方员工撞伤,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因此,在本案中,您单位的员工可能有过失,但是否构成过失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综上所述,您可以要求对方单位承担责任,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行为规范,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