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63岁,在厂子给个人老板打工,晚上下班再寝室突发脑出血,请问老板有责任吗?要有责任他需要承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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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在下班后发生的,或者不是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立即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了解您的权益和权利。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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