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写租约到期要提前15天跟房东说,我们提前了三合约说明租约到期还要提前15天告诉房东,我们提前三个月通知了,但是房东不同意说他记不住要扣半个月押金,房东每次都让我们自己处理缺损物品,所以我们只能自己把之前坏的锁给换了,房东以我们没有及时把钥匙给他又要扣我们半个月押金,这算不算恶意扣留押金?不知道怎么才能拿回押金。十分需要您的帮助,感谢!
2025-10-07 07:22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在租赁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前告知对方并协商关于租约终止的相关事宜。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前至少3个月书面通知其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因此,如果您提前一个月向房东提出续租或者解除租赁关系的要求,并且房东同意,那么您可以继续使用房屋直到租约结束。然而,如果房东不同意,他们可以拒绝你的请求。 其次,房东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有损坏房屋的行为是合理的。如果你提供了相关证据来支持你的说法,如照片或其他证明文件,房东应该接受你的解释。 最后,房东扣押租金作为保证金的做法可能会被看作是一种不合理的扣押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例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请注意,在任何法律行动中,务必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其他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