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详情 我想离婚,我们是二婚,有两个孩子,老大是我前任的孩子,老二是和现任丈夫生的刚一岁半,我们结婚三年,结婚前他给了两万元财礼,现在还有一处房,三间,买这房时我出了一万二的房钱,但没写凭证,还有他爸看病,以及死后用的钱,还有他继父看病用的钱都是我以前丈夫死留下的钱,并不是我们两的公同财产,但都没写凭证。现在我要和他离婚,他跟我要他娶我那时花的财礼钱,和这几年我们花了的钱,如果法院判我该给他这钱吗?还有孩子会判给谁?
2025-05-02 21:26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首先,关于财礼金和婚后共同财产的问题,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财礼金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作出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对于孩子来说,应该优先考虑与其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的意愿,同时考虑到孩子的利益最大化。 至于您提到的继承问题,虽然这些款项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它们也应当被纳入财产分割的考量范围。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定是否可以向对方提出要求。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争议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尽可能地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