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结婚证,男方户籍所在地在杏花岭区,分居两年多了,有一个孩子,当事人想争夺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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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由法院判决。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孩子,则男方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在争执过程中,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孩子,并且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同时,还需要考虑双方的生活环境、经济条件等因素。建议您与律师详细沟通,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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