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2018-09-11 13:00:34 涉事者电动车撞到受害者电动车上,因受害者躲避涉事者车辆,受害者电动车翻车导致右脚四个脚趾骨折,请问涉事者主要承担的赔偿有哪些?如果涉事者不主动承担该赔偿,起诉的话是以民事纠纷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也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涉事者是否有过错,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鉴定机构作出的伤残等级评定结果进行计算。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并且希望得到赔偿,建议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