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61000分36期让我还114400

2019-10-16 10: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对于借款金额,不得在给与之前进行预先扣除,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利息。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9-10-16 10:15:5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812今日律师解答 52402

相关推荐
商业用地一处,没有过户,现在面临拆迁,如何争取赔偿 1回答
欠钱一年多不还,当初是信任就没要求她写欠条,现在需要她还钱,发现她电话拉黑,微信也不回。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有催款聊天,她之前回答是有钱再还,可现在人消失了,联系不到,请问我该怎么起诉?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回答
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报废 如何赔偿 1回答
有人故意在车轱辘底下放钉子,可以报警吗 1回答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找他父母吗 1回答
到期不还钱去起诉利息怎么算 1回答
天津拆迁律师平房律师 1回答
没有离婚 小孩15个月在妈妈这 爸爸要带小孩走 给小孩吃不明药物 情急之下能报警处理吗 1回答
申请执行后找不到人怎样才能加入失信人名单 1回答
房屋拆迁打官司法院要多久才判决 1回答
在香港和暴徒打架违法吗 1回答
收钱不给拉走货物怎么办 1回答
捷信分期是骗人的吗,需要收费 1回答
你好,吸毒案底可以消除吗?如果到了三年时间,我该去哪里取消呢 1回答
合同和现实不一样违反法律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