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的时候我家把河北户口迁移到山西,然后河 北这边村里大队把我们家地都收走了。我想咨询律师 国家政策以前是30年不动地,十八大以后又30年不动 地。我可以去村大队把地要回来吗?
2025-05-09 20:16您的问题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问题,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详细的法律分析和实际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行使所有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在您所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户口已经迁移到了山西省,并且土地已经被集体组织收回,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认该土地的所有权归属。 此外,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复议等。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的户口已经迁移到了山西省,也不能保证您能够获得该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用途、是否被征用等。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