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爸是于2016年1月份被小轿车撞了小脚骨碎性骨折,车主没入保险,认定书判定我爸要承担百分之20的责任,由于我爸的脚钢板断了使得脚走路有些瘸,医生建议拆除钢板,但还没做法医鉴定,请问是先做法医鉴定还先拆钢板,谢谢
2024-10-25 01:55您好!对于您父亲的情况,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如果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则应当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确定双方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父亲是因为小轿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导致脚骨骨折,并且已经接受了医疗治疗和康复指导,那么在没有进行法医鉴定之前,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先进行医疗评估。由于您的父亲可能因为脚部受伤而存在行走不便的问题,因此建议先进行全面的医学检查和康复评估,以确保他的身体状况符合手术条件。 后考虑法医鉴定。如果经过综合评估后发现,拆除脚部钢板确实可以减轻疼痛并提高其日常生活能力,那么此时就可以考虑进行法医鉴定,以便更准确地确定是否需要拆除钢板以及拆除的具体时间。 与保险公司协商。您可以尝试联系车辆保险公司的客服部门,询问关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的意见。保险公司可能会提供一些有关费用负担或者赔偿方案方面的建议。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对相关事宜有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律师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并为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解决方案。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最明智的做法是在充分了解自身情况的前提下,结合医生的建议和保险公司的建议,采取合适的行动。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