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二手房。1月2号,已经付了全款。卖家一直不过户。已经过了合同期才说房产证还抵押在贷款公司。房子卖的105万。抵押权利给抵押权人是120万。现在我已经居住。如果这时抵押权人上诉。有权收回房子吗? 还有等对方消息
2025-05-31 20:0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购买的二手房已支付全款,并且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至您的名下,但是卖家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情况下,买家是否能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退还房款? 首先,关于卖家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问题,这通常被认为是卖家违约行为之一。如果您认为卖家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关于卖家将房产证抵押给贷款公司的事项,虽然这可能会影响您的购房权益,但具体情况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中应该有明确的条款规定房产所有权转移前的相关事宜,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等的所有权归属及风险承担等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卖家沟通解决问题的具体细节,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关注有关该类案件的最新司法案例,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