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药店上班一年半,没有合同和社保,公司和发工资给我的老板是承包关系,说我是雇佣过来的,不存在合同和社保
2025-09-16 11:37您在药店的工作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一个月,并且您与公司或老板之间形成了实际的雇佣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为您的工作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服务。 此外,如果您已经连续工作了满一年半,按照法律规定,您应该享有至少三个月的试用期。因此,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为您补缴社会保险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赔偿金。 请您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劳动权益的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