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税务局工作)去年被检察院带回调查07年到11年的退税问题,说退税条件不足,结果退税了,作为经办人应负法律责任。当时因时间太长,我妈记不清了,再加上我妈胆子小,于是在检察院诱导下签了自首,检察院也给立案了。回来之后发现是税务局当时提供给检察院的资料不全,其实是符合退税条件的。接下来的一年里又是取保候审,又是监视居住,全都到期了,现在检察院又找我妈了,我们也解释了,但检察院说当时为什么不提供,现在就以税务局第一次提供的资料为准。这种情况怎么办?(我们那是小地方,本地律师说没办法,最后是找检察院内部解决,弄成情节轻微不予起诉。如果上法院最轻也是缓刑。)
2024-10-07 17:30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资料不全。由于税务局在提供给检察院的资料中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况,导致最终的处理结果并不准确。 检察院认为已经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且已经经过了一定的程序和期限,因此需要对被告人进行处罚。 采取措施。考虑到您所处地区的具体情况,可能是采取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然后等待进一步的处理。 法律后果。如果检察院认定被告人有罪,则可能会对其提起公诉并要求判处相应的刑罚。 上诉和申诉。如果您认为判决不公平或者有其他理由提出上诉或申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帮助。 维护权益。建议您向当地律师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帮助,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下可能还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细节、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等。希望上述信息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