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9岁有两个孩子离婚会判我一个吗?他父母说我要孩子就要让我付那一个孩子从小到大的所有费用。(他们说是损失费),我们是一起住的。我要承担吗?孩子6岁了。他们不让我带他的父母一人一个。从小到大从来不让孩子和我睡觉。。。她们算是剥夺了我做母亲的权利我可以这样认为吗?(结婚后就不让我上班就负责伺候他父母和家务所以没有收入,最近一个月刚开始上班)。
2024-07-21 12:03关于您提出的离婚问题,具体责任分配取决于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协议。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要求抚养权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至于您提到的父母对您的限制,这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合法。如果这些限制是基于法定或约定的监护权而实施的,则可能是合法的。然而,如果这些限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基本权利,则可能构成违法。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的经济补偿问题,通常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双方的实际支出进行赔偿,而不是简单地以“损失费”为由。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支出超过了对方所支付的部分,那么这部分可以作为经济补偿的一部分予以支持。 此外,由于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获得适当的法律建议。同时,在任何情况下,请务必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益,避免采取极端行为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