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忙朋友交了二十万压金,当时只写了张证明,说这个钱于2013年还。而且原件不见了,只有复印件。能起诉吗?
2024-07-21 00:38可以起诉要求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本案例中,您与您的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已经成立,且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二十万元。由于借款期限尚未届满,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您的朋友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考虑您的权益和风险,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您还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纠纷,这可能会对您的案件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