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老房子,以前是我外公的,后来我外公新做了房子,老房子就给了我家住,而我爸就把老房子重新规划建过,就这样住了20多年,那时候没有房产证,电表是我爸的户名,现在我外公过世了,我外婆跟我家的关系不怎么好,现在村里开始登机房屋,而现在她就想把房子拿回去,可是在我外公把老房子给我家的时候就已经重新规划建过,而我几兄妹也是在那里出生,那时候外公把老房子给我家的时候只是口头承诺,没有文字证明,隔壁邻居村委都可以证明房子一直是我家在管理的,现在外公去世了,外婆就想把房子拿回去,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她有这个权力拿回去吗?
2025-02-27 02:17您的问题涉及到继承权和产权归属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提到的“老房子”是指您家原来的住所还是指您外公新建造的房子?如果指的是后者,则可能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的问题。 关于继承权方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您认为该房屋属于您或者您的家人所有,并且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点,那么您有权要求继承该房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具体情况、当地的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 关于产权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当一方去世后,其财产会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给相应的继承人。因此,如果您的外公生前未留下任何遗嘱或未指定财产由谁继承,那么您和其他家庭成员都有权利分享这些财产。此外,如果有其他继承人提出异议并提供了充分的理由,也可能会影响财产的分割结果。 最后,对于村委会或其他相关机构提出的登记要求,建议您先与他们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定。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