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出资给娘家建房 征收后有权分配财产吗?
回答数:978
《民法典》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如果婚前出资给娘家建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有权要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7805 人今日律师解答 52336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