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进行民间抵押贷款(只有一方签字),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明确:夫妻婚后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清债清偿。问:此债务是否需两人承担?
2024-10-24 11:0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因此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就这些债务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夫妻婚后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各自清债清偿”,那么该协议中的约定是有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夫妻双方都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完全免除对债务的责任。因为婚姻关系终止后,夫妻仍然有义务偿还其在婚姻期间所欠的所有债务,包括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仍有未清偿的债务,另一方仍可能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债务责任。 此外,如果债务是由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并且是在结婚前形成的,则这部分债务通常被认为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无权要求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债务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无论是由谁获得的,都视为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同意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处理各自的债务问题,那么他们的协议应该是合法有效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或者协议存在不公正之处,那么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配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