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6.3号骑电瓶车把女骑电瓶车的撞倒了,交警认定,我们付次要责任,她付主要责任。 去医院检查,屁股轻微骨折,不影响走,坐,躺,就是让休养。(她说是这之间上了几天班!!!) 今天又去复查,还没长好,医生说想快些好,还是得卧床休息。 我想问的是,她一直上班,不休养,这样肯定影响复原。那我们也要负责吗?她上班挣着钱,直到她彻底好期间的责任都要我们负责吗?
2024-10-30 21:03在您的情况中,您和您的丈夫都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车辆驾驶人过错导致的,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过错导致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属于交通管理者有过错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的妻子一直在工作,并且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休息和恢复,那么她的行为确实可能会影响治疗效果和康复过程。然而,具体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事故是由于您的妻子故意或者过失引起的,例如她在事故发生时正在开车或者骑行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那么她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其次,在一般情况下,即使是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是因为意外事件而非故意造成的,通常也应考虑给予对方一定的照顾和支持,以帮助他们尽快康复。因此,如果您的妻子的行为确实是出于意外而不是故意的,您和您的丈夫有可能会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您能够证明您的妻子的行为并非故意造成的,您可以提出减轻或者免除部分责任的申请。但是,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一步讨论此事,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