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2012协议离婚,不承担抚养费,可法院判决我补偿2012年到2017年的抚养费,合理吗,可以拒绝执行吗,该怎么办,谢谢
2024-09-12 06:3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具体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此,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即使双方同意不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其次,如果您认为判决不合理或存在争议,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并要求您支付抚养费,且您拒绝执行,则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联系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执行措施和应对策略。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救济渠道,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申诉等。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