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生一个,今天去超市逛逛 走累了想找个凳子休息一下 我本人也不是什么大胖子也没有用太大的力气都屁股刚坐下 然后凳子就碎成渣了 我的手也给划了一个口子,然后超市工作人员让我赔偿凳子的价格 我觉得不合理 想咨询一下责任是我的吗
2025-03-16 11:05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他人在公共场所因自身原因摔倒或受伤时,如果可以证明是因为第三人过错导致的,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您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公共秩序或者安全规则,因此不能认为是第三人造成的直接损害。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符合标准的商品和服务。如果您认为超市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且造成了您的伤害,您可以向超市提出索赔要求。 请您保留好证据,如购物小票、照片等,以便日后维权。同时,建议您与超市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