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把人撞伤了,我110和120全打了,救护车把伤者拉到医院,我家老公天天伺候,检查全是好的,脚软组织挫伤,脚肿的,交警队也去了,我全责,双方都签字了,我电动车也买保险了,伤者留院观察3天出院,医生开了10天假条,我就说去保险公司去理赔,还有伤者误工费,家属说不去,好了再去,伤者两天就打电话让我带她去医院看病,去了医院医生说没事,消肿也要慢慢下去,我快被她折磨死了,我现在不管了行吗?医药费都是我出的
2025-04-02 19:46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向保险公司报告了事故,并且已得到警方的确认。此外,伤者在医院进行了检查并得到了医疗建议,医生表示没有大碍。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与保险公司沟通。联系保险公司了解有关赔偿事宜的具体流程和所需准备的文件。 考虑治疗费用。如果您认为伤者的医疗费用过高或不合理,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诉讼。 确定责任。如果伤者对事故负有责任,那么您可能需要支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谨慎行事,避免冲动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