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父亲娶第一位妻子生了三个女儿,两个女儿判给父亲,父亲并没有付抚养费,爷爷帮助带大两位女儿。父亲娶第二位妻子生了一个女儿,同时也购买了两套房产,房产证上有他们三人的名字,现在父亲和第二位妻子离婚,但他们还同住一个屋檐下,有一天父亲冲凉晕倒在卫生间内,父亲到了医院动了一场大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中治疗,费用很高第二位妻子已经支付了六万元,现在说没有费用了,要求前妻的两个女儿来付治疗费用,两位女儿没能力支付这些费用,一天的治疗费用就是13000元打底,请问律师两位女儿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两位女儿能否帮助父亲维权拿到房子的财产帮助父亲治疗?律师帮帮我谢谢!
2017-11-08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