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初本人将商场一商铺转兑给他人,因我在的商场存在过户,对方为了省掉过户费,没有与本人在商场的商管部过户。所以在商场方面,这个店铺仍然是本人的名字。但在16年5月的时候,我与兑店方私底下签了一份手抄的协议,且双方都有签字。我想问一下,在法律方面,这份合同商场方会不会承认,这个店铺现在实质上是归谁所有,我有权利收回这个店铺吗?麻烦了,可能我表达的不够清晰,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2021-06-2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