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离婚之前有住宅是一百零八平方米,这块地是我们两买的,买了呢建了3米八开干5米5进深的三间,还有厨房差不多3米5那个样子,这些都是我和我老公之前的共同财产,现在他们要拆房从新建,是不是有一半是属于我的,我有权利保管我的这一半,包括这块地也有一半
2024-12-15 00:48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住宅和土地(面积为一百零八平方米)以及其中的一部分房屋结构(三间房、厨房等)都是您与前夫共同拥有的。这些财产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您可以要求法院将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或全部分配给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要求分割的财产必须是共同所有的。 该财产必须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 该财产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价值或者使用功能。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房产律师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